沈阳电镀工艺质量控制
来源: | 作者:网络运营 | 发布时间: 2022-09-05 | 3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沈阳电镀工艺质量控制
1全过程控制镀件的质量特性受全过程各环节工作质量的影响,如酸洗、沈阳电镀、驱氢等。因此,应建立自主材料供应,
1全过程控制
镀件的质量特性受全过程各环节工作质量的影响,如“低氢脆”受酸洗、沈阳电镀、驱氢的影响。因此,应建立自材料供应、镀前处理、沈阳电镀、镀后处理、成品检验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
2控制点
从一般镀件质量特性分析入手,找出影响镀件质量的关键环节和反复质量问题,建立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找出主要影响因素,明确控制项目、内容和方法。一般在原材料进厂检验、腐蚀、沈阳电镀、驱氢、钝化环节设置控制点。
3工艺文件
不同的沈阳电镀零件应根据其特点编制合适的工艺文件。沈阳电镀工艺参数(电流密度、工作温度、时间、PH等)、操作方法等应积极进行正交试验,找出最佳工艺方案,提高工艺水平,积累成熟的工艺经验。
4工艺材料
4.1.工艺化工原料、金属阳极等原材料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明确规定原材料规格、品牌、纯度水平、杂质允许的最高含量。当市场上原材料的纯度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时,应通过试验确定详细的纯化方法和质量要求。
4.2.原材料的变更或使用用,应当经技术部门的小试验、中试、小批量试验合格后,由技术部长审核,经总工程师或者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4.3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证明文件验收和取样分析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4.应根据原材料的性质进行保管,不同规格、不同纯度的原材料不得混合。易燃易爆化工原料应由专门的管理制度和隔离储存制度组成。储存仓库应具备符合要求的通风散热条件,并配备相应的消防措施。沈阳电镀中使用的剧毒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剧毒品库中,必须双锁管理。其中一人是工厂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应建立严格的仓储、仓储和领料制度。

5镀前处理
5.1待镀零件应按涂装前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予拒收。
5.2为减少机械加工、研磨、成型、冷矫正等工序产生的残余应力,防止沈阳电镀时开裂,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1034Mpa对于黑色金属零件,镀前必须消除应力热处理,处理温度必须低于该材料的回火温度(一般至少低于回火温度30ºC),但不能低于消除应力的温度。处理时间取决于金属的类型和品牌。工艺文件中不同强度等级的材料应规定消除应力热处理的相应温度和时间。
5.3喷砂处理与沈阳电镀之间的间隔时间必须有严格的要求,对抗拉强度1240Mpa上述高强度钢,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1h。
5.4抗拉强度在1240Mpa严禁对上述高强度钢零件和薄壁零件进行强腐蚀。
5.5应合理安排除油、腐蚀等分工序后的清洗,改进清洗方法(如逆流漂洗),提高清洗效果。
5.6镀前处理的清洗质量,采用检查水膜连续性的方法进行检查,水膜持续时间为30s不断裂为合格。
6槽液控制
6.1槽液的过滤应根据具体工艺或生产需要进行定期或连续过滤。
6.2.镀前处理液(如酸、碱溶液)、电解液、镀后处理液(如钝化液)等槽液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应根据各种化学原料的不同消耗量进行补充和调整。应规定不同槽液的分析周期,使槽液成分保持在工艺规定的范围内。当溶液连续两次分析结果超出规定范围时,应缩短分析周期。
6.3.加强槽液日常维护,建立日常维护记录制度,包括镀件名称、镀面积、涂层厚度、工艺参数、槽液成分分析结果、加料情况、槽液故障排除情况等。
6.4应根据不同的槽液、操作频率、镀面积等情况,通过实验室试验,结合长期生产实践积累的经验和数据,规定无再生价值处理液的更换周期,规定大处理周期,使槽液中杂质含量控制在许可范围内,恢复槽液的性能。
7镀后处理
7.1.根据镀件的质量要求,合理安排清洗、驱氢、出光、钝化、干燥、涂膜等镀后处理分工序。
7.2.需要驱氢的零件,镀后必须进行驱氢处理。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1034年Mpa黑色金属零件,镀后应进行除氢处理。沈阳需要退回和重新电镀的零件,应在退回前进行除氢处理;如果在退回过程中出现新的渗氢现象,仍需在退回后增加除氢处理。重新涂装的零件必须在镀后进行除氢。
7.3对于需要镀后驱氢的零件,镀后应尽快进行驱氢处理。沈阳电镀与驱氢处理之间的间隔时间大于1240Mpa黑色金属件不得超过4件h,抗拉强度等于或小于124000Mpa黑色金属件不得超过10件h。
8成品检验
每个槽经过涂层处理后,应检查外观、涂层厚度、组合和接触偶配合,并做好记录。并在不影响涂层质量的适当位置进行标记或标记。
不便在镀件上进行的检查和试验,允许在相同批次和工艺条件下进行。
9环境条件
要注意环境条件对沈阳电镀质量的影响,不断改善沈阳电镀各工序的操作环境,加强通风,设置消除有害气体和灰尘的设备,加强技术改造,不断降低操作劳动强度,尽量减少客观因素对质量的影响。